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329号)、《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45号)、《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77号)以及我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工作,促进全省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